响水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响水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经研究,由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队员全部为男性,身体和心理健康,自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驾驶员35周岁以下),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有A1、B2驾驶证者或体育特长生优先录用; (四)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部门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有拒服兵役未查清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工作地点及任务 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到大队本级消防站以及纳入大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从事后勤保障和一线灭火救援任务。 3、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分别为战斗员10名、驾驶员10名、厨师1名。 4、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1.报名时间:12月8日至12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可在下方链接中下载附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后按文件名“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77461770@qq.com,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联系人:周雨18260300850)。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简历卡》;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面试体测通过后提供)。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要求凭本人身份证到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试均通过后,按照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通知要求上交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5、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拟录用人员由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面试、考核成绩和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 (二)实习期3个月,政府专职消防员年经费为10万元(含五险一金、被装、伙食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实习期月工资为2700元,转正后实发月工资4800元,同时增加岗位补贴。 (三)由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保人生意外伤害险,每年组织免费体检一次。 (四)免费提供食宿、被装。由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和被装,工作期间按规定着统一的制式服装。 (五)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营区集中居住,参加灭火救援现场战勤务保障和日常训练,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按照轮班制度执勤,每月休息8天。 6、队伍管理 响水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征招及岗前培训工作,执行“两严两准”(严肃的纪律、严密的组织,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模式,集中培训期为1个月,无假期;实习期3个月(含集训期),每月休息4天;正式录用后由大队每月组织考核,考核成绩及综合表现与考评挂钩,每年大队组织集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签劳动合同。
另因单位职工食堂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厨师1名。 地址:响水县陈家港镇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 一、厨师招聘条件 基本要求:年龄5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无违法乱纪记录。 专业要求:熟练掌握家常菜操作技能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为1个月,薪酬待遇面议。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健康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个人简历1份; 4、所在派出所开具无违法乱纪证明1份。 (注:以上有关资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联系方式:万言亮15851109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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